发布时间:2020.06.09 阅读次数: 4569次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建立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轮流陪学生在食堂就餐制度。
2.学校安排校领导、专业部长、教师代表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订陪餐人员安排表。(同学校每天值班表)
3.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饭菜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如实填写在配餐记录表中,陪餐人在记录表中签名。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按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⑤饭菜加工距售卖时间过长的;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⑦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热熟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瞌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值日负责人报告,由值日负责人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校长每学期应至少陪餐四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皖西经济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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