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3 阅读次数: 4548次
皖西经济技术学校餐饮摆台技能训练虚拟教学系统询价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wxcg-2021021
二、项目名称:皖西经济技术学校餐饮摆台技能训练虚拟教学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德高信息科技有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4-04栋
中标(成交)金额:玖万柒仟捌佰元整(小写:9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皖西经济技术学校餐饮摆台技能训练虚拟教学系统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正干、马伟、童宇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皖西经济技术学院(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霍寿路58号)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皖西经济技术学校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霍寿路58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180****6246
皖西经济技术学校
2021年9月23日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蓼东大道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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