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3 阅读次数: 4326次
一、项目编号:wxcg-2020010
二、项目名称: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办公桌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邱县城关镇好迪家私销售部
供应商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双湖中路心源美食城西侧
中标(成交)金额:43300.00元(大写:肆万叁仟叁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参数见采购文件)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办公桌 |
张 |
10 |
650 |
2 |
扶手办公椅 |
把 |
10 |
320 |
3 |
屏风办公桌(带柜) |
个 |
40 |
680 |
4 |
弓形椅 |
把 |
40 |
160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莹莹、陶全红、杜从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皖西经济技术学校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地址:皖西经济技术学校办公二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皖西经济技术学校
地址:安徽省霍邱县霍寿路58号
联系人:朱先生 180 9876 6246 180 9876 6482
2020年11月13日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蓼东大道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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